发言人不能只为“权势”代言
人民人民时评10月16日发表评论文章《发言人别成稻草人》,文章指出,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绝不能把新闻发言人武装成“太极高手”“灭火队长”,更不能让“二把刀”来应对复杂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3000多名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并且强调欢迎媒体“查岗监督”,似乎法院工作公开透明的春天要到来了。然而媒体的查岗结果让人大跌眼镜——随机拨打的30个电话中,有9个无人接听。
诚然,公权力的行使原则上都应当公开透明,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的任何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努力都是属于方向正确的,正如国务院新闻办一局局长郭卫民所认为的,此次公开发言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的做法是法院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进展。然而,应当注意到,法院与*府所行使的公权力的性质是不同的。*府的运作代表了公共利益,因此,原则上所有的信息都应当公开,让人民知道,涉及国家秘密等的才能够除外。
公布电话,对新闻发言人和法院来说,是压力,更是责任。我们允许新闻发言人说错话,但绝不能乱说话、不说话。司法公开对实现司法公正意义重大,设立新闻发言人是其中重要一环。笔者认为,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在程序上多向当事人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然对于法院的行*工作的信息,如统计资料信息的发布等,则不在此列。而这些,则首先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对公权力行使的信息公开进行立法规范,而不能变成法院自身的“大联欢”。
作者: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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